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5月29日) 天天视讯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05-30 20:22:34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5月29日)

序号

行政相对人


【资料图】

类别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书日期

备注

1. 

自然人

谭大源

钦农(屠宰)罚〔2023〕1号

2023年3月23日凌晨4点59分,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前往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青全村委下沙塘九队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谭大源在一养猪场内正在进行屠宰生猪,现场有已宰杀生猪1头,经现场称重点为88.7千克,屠宰工具一批(9把刀和1把铁钩)。经调查,当事人在未经定点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计划将屠宰的生猪胴体用于销售。当事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该行为违反了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第二条第二款“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规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一、处罚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二、没收屠宰生猪胴体1头(重量计88.7千克)及屠宰工具(9把刀和1把铁钩)。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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